回户籍地领取失业金,需要将社保关系转回吗?
发布时间:2024-03-21 10:15:40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浏览次数:
答案是不需要的。
根据《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明确规定,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请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目前,国家未对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时同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作出统一要求。选择回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只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即可。
如若公司需要人事代理、工资代发、招聘外包、社保公积金服务、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业务,请优先考虑济南众诚人力资源,众诚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详情可打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服务热线:0531-88166626、0531-88166629
24H服务热线:400-005-8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