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扩岗补助延续实施
发布时间:2024-03-14 13:15:45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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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扩岗补助对象
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 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 1个月以上的企业。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补助条件
在政策执行期内,企业为上述三类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根据人社部有关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领期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申领方式
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兼顾线上线下,采取“免申即享”与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向符合条件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主动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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